鵝逛大馬路「被控追咬嚇人」!法官「裁定結果」出爐:形象呆萌無罪!

大家有看過因為「鵝」惹出的官司嗎?!台東一位顏姓女子聲稱騎機車被鵝追咬,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「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」,將簡姓鵝主移送台東地院裁罰,而最近判決結果出爐,也讓網友們都笑了,現在就一起來看看!

圖片來源:pexe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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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東警方以縱容飼養之鵝在道路上遊蕩為由移送鵝主,而且鵝隻攻擊顏姓女子,使其受到驚嚇,認其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第3款「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」之規定報請裁處。若成立,鵝主會被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。

顏姓女子在警詢中指述,簡姓鵝主將鵝養在家門前,未把籠子關起來,讓鵝群在路上亂跑,害牠行經該處遭放養的鵝咬傷、受到驚嚇。

來源:pixabay


法官認為,鵝雖有巡邏、維護自己生活領域之習性,但其行動速度不快,攻擊前多會先向前伸長脖子朝人靠近,再張口咬人,不會突然有攻擊或嚇人舉動。而且鵝具有討喜外表、形象也呆萌,不至於讓人感到驚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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